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金門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即日起,本縣轄屬各機關(構)、學校及公有公共場域實施實聯制

即日起,凡進入本縣轄屬各機關(構)、學校,以及公有公共場域,例如圖書館、各觀光景點等,均應實施實聯制措施。進入上開場域之民眾、或各該場所管理者,如有拒絕、規避或妨礙,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