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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金門縣辦理複選作品徵集活動

一、 主 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二、 依 據:中華民國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
三、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
五、 協辦單位: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民小學。
六、 初選送件截止日期:111年4月01日(星期五)前。
七、 評選日期:111年4月08日前(星期五)。
八、 徵集對象:金門縣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九、 展覽日期:111年7月23日至8月7 日。
十、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十一、 參加作品:
(一) 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二) 組別: 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 規格:
1.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 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
(五) 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十二、 送件日期:
(一) 第一階段:各校依規定辦理初選後,請將初選件數於111年4月01日(五)前送達承辦學校:金門縣多年國小,參加複選,並請隨件附上《各校參加複選件數表》,並同時E-mail至ka6481@cnc.km.edu.tw。
(二) 第二階段:有本府教育處委請多年國小辦理複選,於111年4月08日(五)前召開評選專案諮詢會議以完成辦理複選,並將作品於111年4月20日(三)前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附上複選評選委員名單及各年級入選總數統計表(表格自訂),參加總決選。
(三) 決選:民國111年5月上旬在臺北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舉行。
十三、 評選辦法:
(一) 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
(二) 複選:由多年國小聘請評選諮詢委員五人召開評選專案諮詢會議,評選出各組參加數約四分之一作品,送中華民國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大會參加決選。(檢附入選名冊,含指導老師)。
(三) 決選:
1. 評選委員會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聘請兒童美術教育家、兒童心理學家、畫家、藝術評論家組成之(人數不少於二十五人)。
2. 由各縣市複選作品中選出佳作約九百件、優選獎約300件及特優獎約85件。
3. 各年級錄取特優獎(相當於第一名)各組十件(國小每年級一組,國中,幼兒園共八組。)集體創作擇優錄取。
十四、 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與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每一學童最多參加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三)、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
(四)、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 (得獎作品專輯除外)

◎中華民國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活動簡章可由以下網址下載: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網址【http://ed.arte.gov.tw】,
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l╱】或逕洽學會連絡電話:07-3130700 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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